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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
发布时间:2015-12-24 1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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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专利许可
- 专利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将其所拥有的专利技术许可他人实施的行为。在专利许可中,专利权人成为许可方,允许实施的人成为被许可方,许可方与被许可方要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这种合同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许可方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而不转移许可方的专利所有权。
- 专利许可的种类:按照许可范围及实施权大小,可以分为:独占许可合同、排他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合同等形式,此外还有交叉许可和分许可。
- ●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规定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独占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这种许可的特点是许可人本人也不能使用这项专利,同时也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授予同样内容的许可。
- ●排他许可,是指许可人不在该地域内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同样内容的许可合同,但许可人本身仍有权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专利,这种许可也称独家许可。
- ●普通许可,也称非独占性许可,它是最常见的专利许可方式,即许可人在允许被许可人使用其专利的同时,本人仍保留着该地域内使用其专利的权利,同时也可以将使用权在授予被许可人以外的第三人。
- ●交叉许可,也称互惠许可或相互许可,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允许对方使用各自的专利。
- ●分许可也称再许可、从属许可,指原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许可人的事先同意在一定的条件下将专利权或者其中一部分权利在授权给第三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未经许可人事先同意,被许可人无权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分许可合同。
- 二、专利转让
- 专利转让是指将专利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即专利权的主体发生了变更。
- 转让专利权的人称为转让人,接受上述权利的人成为受让人。这种转让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专利权全部转让后,受让人就成为新的专利权人,原专利权人便不再是专利权所有人;如果转让的只是部分权利,则受让人将之称为部分专利权所有人,这时原专利权人与受让人称为共同专利权人。
- 此外,一项尚未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或者一项已申请专利但尚未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也可以转让,称为专利申请权转让。转让后,该项发明申请权将属于受让人,即受让人成为这项发明创造的申请人,专利申请被授权后,受让人成为专利权人。
-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决定,对在此之前已履行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即不再返还价款,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受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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