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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7-01-19 字体:【】【】【

  2015年娄底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658万元,由娄财企指〔2015592号文件下达,涉及工业、农业、社会发展、成果、软科学等领域93个项目。我们根据《娄底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单位政府绩效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娄财资函〔2015195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娄财绩〔2016241号)通知要求,完成了2015年度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015年度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的项目组织单位为365bet日博,属娄底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全市科学技术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贯彻执行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执行落实情况;拟订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2) 提出科技发展战略;牵头实施“创新型娄底”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牵头拟订全市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拟订和实施市年度科技支撑计划、成果推广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负责国家、省相关科技计划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重大科技专项,拟订相关配套政策,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评审立项、跟踪管理与评估验收等,协调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级科技重大专项、省级科技重大专项的衔接和配套。 

  (3) 牵头组织协调促进全市产学研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促进产学研结合创新体制机制;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见识。 

  (4) 牵头组织全市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引导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5) 主管全市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等认定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指导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

  (6)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件和调整。

  (7)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和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建议;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市级科技经费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8) 负责全市科技人才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

  (9) 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拟订全市科普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国家、省科普基地和示范基地认定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科普工作。

  (10) 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科技档案、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科技情报信息、科技期刊管理等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与计划,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11) 贯彻执行国家专利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统筹指导、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的宣传普及与培训。

  (12) 指导市地震局做好全市防震减灾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等工作。

  (13)负责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

  (14)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专项资金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简称863计划)突出国家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导向,重点落实《纲要》提出的前沿技术任务和部分重点领域中的重大任务,以解决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问题为核心,攻克前沿核心技术,抢占战略制高点;研发关键共性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生长点;培育和造就一批高水平人才和团队,形成一批高技术研究开发基地,提升我国高技术持续创新能力。在《纲要》的指引下,娄底市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订了《娄底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2011-2015, 秉着“坚持创新引领,实施项目带动,服务四化两型,促进跨越发展”的思路,通过实施“传统产业提升工程、创新项目种子工程、新兴产业培育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工程”,大幅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撑与引领娄底“四化两型”社会和“三基地一中心一枢纽”建设,为全面建设“活力娄底、魅力娄底、富裕娄底、和谐娄底”奠定基础。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娄底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与发展,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立项依据

  1)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43

  2)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计字〔2010135号)

  3)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57号)

  4)《娄底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

  5)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娄底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娄市科字〔201131号)

  三、项目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一)项目长期绩效目标:通过专项资金的支持,提高项目建设的层次和水平,提升传统产业的质量和效益,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把娄底建设成科技创新体系较为完善,自主创新能力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支撑引领能力较强的区域经济体,科技综合实力处于全省先进水平。

  (二)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落实“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创新型娄底市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从全市产业发展科技需求出发,突出发展重点,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解决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发挥科技的引领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四、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计字[2010]135号)、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57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娄政办发〔20129号)娄底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娄市科字[2011]31号)等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规范操作。科技计划项目结合我市科技自身发展的需求,并根据项目的创新性、产业化与市场前景、现有工作基础条件等多个要素,对各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筛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两审(形式审查、资格审查)、两评(专家评审、综合评审)”制度,明确科技项目申报评审的条件、时间、程序、政策依据,做到项目申报事项公开,项目评审程序和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专家评审制度,局纪检组(监察室)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参评专家,并全程监督评审,采取业务科室初审,局班子审定,并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工作程序,使项目审批做到规范、有序、公正、公平。突出项目实施跟踪问效,项目立项后,对承担单位的项目实施工作、落实措施等加强指导监督,严格项目设计要求及操作规程,使项目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提高项目效益;突出项目后续监督管理,及时协同财政、审计加强资金监督和审计,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保证资金使用合理,使资金管理做到“投得准、用得好”。

  五、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

  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作为政府引导性资金,培育了一批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和发展一批骨干企业,特别是对新材料、先进制造、农业机械等我市有基础、有优势的新兴产业,并将其作为占领经济科技制高点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来抓,基本上形成了较完整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加大了农业经济发展、环境与资源、民生领域项目上的资金投入,重点支持了一批农业项目,解决制约农业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民生保障的共性技术瓶颈,提高科技支撑农业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环境与资源领域项目的实施,对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缓解关键行业能源消耗压力,促进我市循环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农业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

  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有力提升了我市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未来我市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六、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支持重点还不突出。在财政科技投入总量偏少的情况下,既要关注民生,又要促进发展;既要确保重点,又要兼顾覆盖面;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又要促进农业产业化;既要支持规模企业做大做强,又要培育微小企业发展壮大,统筹兼顾难度较大等原因,导致科技专项支持额度小、集中度低、收效欠佳。 

  (二)在科技经费使用的后续监管上还不很到位。虽然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每年对重点支持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后续跟踪检查监督,也出台了一些规范管理的文件,但监管还不够严格,对支持额度较小的项目还有疏漏。 

  (三)少数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一是受当前国内外经济不景气的大环境影响,少数项目研发和产业化进度有所滞后,个别项目的产业化指标与合同规定还存在一定差距,产业化建设任务未按期完成;二是关键技术人员缺少,受政策和环境影响,企业很难吸引高层次研发人员,导致企业研发水平很难有新的突破,影响了项目的持续发展;三是部分高校项目停留在理论和实验阶段,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对接机制不畅,有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很难进入中试队伍,导致科技成果很难直接转化为生产力。 

  七、有关建议

  (一)继续加大科技经费投入,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目前从我市财政科技投入所占比例来看,我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仅占市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的0.12%,与国家科技进步考核要求的1.4%的标准差距甚大;从法规要求来看,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规定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我市科技专项经费近几年来增幅微小、差距明显,而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科技创新是提升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故应在我市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同时,加速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实现跳跃式增长,并迅速向国家科技进步考核要求的1.4%的标准靠拢。

  (二)完善科技经费使用管理机制,优化科技支出结构适当调整当前科技经费的管理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科技部门在科技经费投入使用和管理中的统筹牵头作用,避免科技经费条块分割、多头管理。根据各类科技项目的研究内容、实施期限、成果形式等不同特点,除采用政府无偿资助的形式外,充分运用贷款贴息、绩效奖励、后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支持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大力引导、扶持发展风险投资基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撬动、吸纳、引进更多社会资金进入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管理,坚持效益优先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突出重点,提高绩效。  

  (三)采取有效措施,扩大项目实施的成效。对项目实施进展较好的项目,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工作的进度,着力提升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水平,尽快形成和扩大具有自评知识产权技术产品规模化生产和销售,为尽快走上创新驱动的轨道提供更有力的科技支撑。

  (四)进一步加强督导,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推动对各县市区项目实施的监督和指导,对研发和产业化建设任务滞后的项目,认真督促和指导企业分析任务滞后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明确各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限,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