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市科字〔2016〕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热情,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娄底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娄政办发〔2015〕48号)、《关于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娄市科字〔2015〕28号),编制了《2016年娄底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计划类别
本次支持的项目计划类别包括:科技支撑计划(高新技术领域、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的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软科学研究等三个方面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娄底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和配套资金能力;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人员,限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
(二)具有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
(三)具有所申报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研团队;
(四)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无不良记录。
3、申报材料包括《娄底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二)及相关证明文件等附件,书面材料一式2份, A4纸,简装成册,其中重点项目需提交《娄底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三),同时报送电子版。《娄底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表格在娄底科技信息网(http://www.jingbutong.com/)下载。
《通知》和《指南》及相关附件除发布本书面文本外,同时在娄底科技信息网上发布(http://www.jingbutong.com/)。
三、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实行统一报送。各县(市、区)、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负责此项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对本区域内的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后统一推荐申报,市直有关单位、在娄高校的项目,由本单位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推荐申报,并按所属领域分别报各业务科室受理。
2、项目申报时间为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3、各业务科室及联系方式:
综合计划科 8314375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8225587
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 8312281
政策法规科 8225587
高新办 8232256
附件一:2016年娄底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二:娄底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三:娄底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