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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娄底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7-28 字体:【】【】【

娄市科字〔201625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热情,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娄底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娄政办发〔201548号)、关于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娄市科字〔201528号)编制了《2016年娄底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计划类别

本次支持的项目计划类别包括:科技支撑计划(高新技术领域、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的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软科学研究等三个方面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娄底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和配套资金能力;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人员,限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

(二)具有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

(三)具有所申报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研团队;

(四)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无不良记录。

3、申报材料包括《娄底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二)及相关证明文件等附件,书面材料一式2, A4纸,简装成册,其中重点项目需提交《娄底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三),同时报送电子版。《娄底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表格在娄底科技信息网http://www.jingbutong.com/)下载。

《通知》和《指南》及相关附件除发布本书面文本外,同时在娄底科技信息网上发布(http://www.jingbutong.com/)。

三、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实行统一报送。各县(市、区)、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负责此项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对本区域内的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后统一推荐申报,市直有关单位、在娄高校的项目,由本单位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推荐申报,并按所属领域分别报各业务科室受理。

2、项目申报时间为2016812016815,逾期不予受理。

3、各业务科室及联系方式:

综合计划科                 8314375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8225587

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       8312281

政策法规科                 8225587

高新办                     8232256

 

附件一:2016年娄底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二:娄底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三:娄底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2016727